但具體到洪濤身上,首先第三個選擇的可能性很小。如果聯盟高層內部能達成一致,也就不用等到現在被迫動手,早在信陽前線完全可以做得更順理成章。
第二種選擇的可能性也很小,初秋、高天一和部分理事是對權力很熱衷,急于改變目前這種凡事都要商量的局面,試圖大權獨攬。但她們還沒有一手遮天的能力,也非常不愿意把軍方牽扯進來。
她們心里很清楚,一旦軍方介入,無論保皇派還是改革派都會成為可有可無的廢物,到時候只有一個規則,誰拳頭大誰說了算!
實際上留給聯盟政府和理事會的路只有一條,捏著鼻子也得承認繼承性,進而承認原始規則的合法性。那么問題來了,承認原始規則的合法性,洪濤就能免除審判嗎?
答桉是否定的,不管在任何規則之下,搞暗殺的做法都是嚴重違法的。如果洪濤能逃避法律制裁,那原始規則就失去了相對的平衡和公正,根本沒必要去遵守了。
其實洪濤根本就不想逃避審判,更有甚者,他不光不逃避,還要轟轟烈烈的去受審。讓全聯盟,乃至全世界的幸存者組織全都知道庭審的內容,把罪惡完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任憑所有人評說。
現在他就要圖窮匕見,之前所有的表演,全是在為這一刻進行鋪墊,而知道要這么干的人,只有他一個,甚至能猜到要這么干的人也不存在。因為他太能裝了,想法也太與眾不同了,完全超出了正常人的思維邏輯。
“嗡嗡嗡……嗡嗡嗡……”原本很安靜的法庭頓時變成了蛤蟆坑,無論政府官員還是理事會成員全被這個要求雷得外焦里嫩,繼而慌亂不堪,最終交頭接耳。
簡直就是瘋了,直到此時大家才意識到這位聯盟創始人根本不是回來受審的。他先裝出一副孤苦伶仃、眾叛親離、走投無路的可憐德性,突然就露出了獠牙、張開了血盆大口,準備拉著聯盟管理層一起同歸于盡!
啥叫公審?就是公開審理。啥叫公開,找個政府機構弄個法庭,由法庭指定誰可以參加誰不能參加,在有限的范圍內由少數人參與的庭審,肯定不能算公審。
首先就得在公眾場合設立法庭,然后要原則上允許所有聯盟成員旁聽,包括公訴、辯護、合議、表決、判決等等環節,全要在大庭廣眾的注視下進行,最終還要把判決結果公開,一個字都沒法隱瞞。
為啥說這么做是要拉著所有聯盟高層同歸于盡呢?因為公開啊,就這么簡單。但凡是組織,只要有了管理層,就必然要有些不太能說得出口的齷齪事兒。無論古今中外,有一個算一個都是這樣,無非就是程度多少而已。
洪濤犯的啥罪呢?殺人罪!審理殺人罪,肯定要牽扯到殺人動機和過程。洪濤為啥要殺人呢?要說被逼的走投無路肯定不是,但其中政府高層涉嫌貪腐、以權謀私之類的情節也是必然存在的。
往常,這些事情是不用公開的,即便暴露了,在高層內部互相交換下利益基本都能被擺平,甚至還可以一起想辦法找借口湖弄普通居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美其名曰顧全大局。
可現在不成了,除非不讓嫌疑犯辯護,否則這點事全得被抖摟出來。洪濤那張嘴……他要是找個律師辯護可能還好點,如果要自己辯護,別說現在東亞聯盟的破事,恨不得連復興聯盟里的齷齪也得被抖落得干干凈凈。
啥?復興聯盟也有他的責任,還是主要責任!我呸,他都站在被告席上被當做殺人犯受審了,還會在乎這點臉面和名聲?這位啥時候要過臉啊,誰和他比臉皮厚,從一開始就等于輸了。
再說了,現在他是無官一身輕,說出大天來也是前任領導者。而聯盟之所以產生了方向性的變化,其根本原因還是他離任了,或者說是失蹤了,關系真不太大。屎盆子全要后來的官員們頂,有一個算一個誰也別想跑!
現在已經有很大一部分官員開始后悔了,尤其是從騎墻派臨時轉變態度,打算跟著改革派一起占便宜的人,恨不得把腸子都悔青了。
何必呢,干嘛非要搞得這么僵呢。好歹也是老領導,不就是殺了個副部長嘛,也不是無緣無故,睜只眼閉只眼不就過去了。
他要是想繼續回到管理層,大家擠一擠,不可能挪不出個合適的位置。如果不想回來更好,流民區里隨便挑,啥運輸公司建筑公司的都歸你還不成,只要不公開稱王稱霸,您在流民區里橫著走也沒人有意見。
現在可好,非把人往墻角里逼,逼急眼了吧!他雖然不能直接掀桌子,可是把桌上的菜名都報出去也不合適啊。讓聯盟居民一看,好啊,合算你們天天大魚大肉,卻告訴我們物資緊張,還得弄配給制。
更有甚者,外面那么多流民連配給都舍不得,就眼睜睜看著他們饑一頓飽一頓,每天付出高強度的體力勞動,換取一點點食無裹腹。而那點食物,連你們桌上的殘渣都比不上。
一旦到了那個時候,聯盟管理層所面臨的壓力可想而知。當人民不再信任管理層了,你干的越多錯就越多,你說的越多信任就越少。因為雙方不再是合作關系,而是成了敵對關系。
啥是敵對關系呢,看看救贖者就清楚了。他們當年也是因為內部分配不公而三番兩次鬧分家,每次分開還都要流血。這場戰斗持續了七八年,死傷無數,最終是兩敗俱傷、疲憊不堪,讓東亞聯盟撿了便宜。
“……我建議休庭!”
高天一更是沒料到洪濤會這么狠,連自己都豁出去了,準備要和聯盟功歸于盡。之前的所有算計、步驟、安排,頓時全成了浪費時間,一絲一毫都用不上了。
用余光看了看初秋,有點意外,這個女人此時倒是表情鎮定,只是一雙眼睛正死死盯著被告席上的那個男人,胸口不住的起伏。很顯然,她的外表和內心應該不在同一個節奏上,臨場發揮靈機一動也指望不上了,只能繼續拖時間。
“非要休庭我也沒轍,但我的要求符合基本規則,除非聯盟政府不打算承認這套規則,否則誰也無權拒絕和拖延。這不是你們賦予的權力,而是聯盟所有人賦予我的。
和你們的執法權、執政權相比,我的基本權利優先級更高。如果誰不明白其中的原理,可以請水南琴部長予以當庭解釋。我非常非常失望,堂堂聯盟最高法庭,從法官到陪審員居然都出現了不同數量的法盲。
聯盟之所以發展至今,不是在座的諸位多有本事、多能干,而是聯盟所有成員都認同并愿意遵守這套規則。如果連你們都不承認、不遵守,那我殺個副部長何罪之有?你們又是依據什么規則來判定我犯罪了呢?
初理事長,是你出口成憲呢,還是藍秘書長言出法隨?我想誰都不愿走到哪一步,如果這套規則保護不了我的基本權力,必然也保護不了你們每個人的。
請吧,是休庭表決還是另擇吉日再審你們自己決定。我先出去熘達熘達,靜候佳音。哦對,如果一時半會爭執不下,還可以利用午飯繼續拖延時間。”
這次洪濤沒舉手等待允許就起身發表了自己的意見,雖說這些人突然聯合起來致自己于死地的可能性不大,但也不是沒有。
這番話是專門說給那幾位有影響力和決定權的人聽的,只要他們腦袋里裝的不全是權力兩個字,應該能明白利害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