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戰決定要進入到這場詭異事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畢竟FBI和當地的警察局全員出動,經過這么長時間的調查也沒有任何結果,可見想要查出線索的難度有多高,一般人根本查不出結果。
好在龍戰也不是尋常之輩,他也有屬于他的人脈網絡。
FBI都比不上的那種。
紅蜘蛛艾琳無緣無故失蹤,至今沒有留下任何線索,龍戰要想直接找到她,不是件容易的事。
龍戰必須先找到一個突破,找到線索才可以切入。
那線索來自哪里呢?
毫無疑問……
塔里家二兒子和大女兒之死,看起來好像沒有任何的問題,就是一次非常正常的意外死亡。
可干過殺手的龍戰卻能看出來,這里面100的有問題。
而縱觀當今世上所有殺手中,最擅長制造成意外死亡事件,并且不會被外界發現任何問題的殺手,當屬頂級殺手機械師。
如果只知道這一條線索,想要找出蛛絲馬跡同樣很難。
機械師不可能出來幫忙。
如果這兩次事件是機械師干的,那他就更不可能承認了。
只要機械師不愿意幫忙,那么這條線索就會斷掉,因為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人,可以強迫機械師服從他。
然而龍戰恰好不同!
龍戰曾經跟著機械師學過暗殺,從他手里學到了很多讓人意外死亡的暗殺手法,雙方之間的關系算是亦師亦友。
有這段關系在,結果就完全不同了。
如果龍戰親自去找他幫忙,機械師沒有任何理由拒絕。
于是龍戰打電話給了機械師亞瑟,詢問他有關菲利茲克家族塔里一脈,大女兒和二兒子的意外死亡。
亞瑟和龍戰之間關系非同一般,龍戰問的事情他沒有做任何隱瞞。
大大方方的承認了下來。
塔里家的兩個人,都是他干的。
并且還詳細的告訴了龍戰,他是用什么方式制造的意外。
亞瑟首先經過詳細的調查,以及商家所提供的情報,針對二兒子的性格愛好,花錢找了個完美符合的女人。
然后給女人提供各種交友信息,讓她順利的和二兒子搭上了線。
期間所有溝通都是見面聊,避免在手機上留下任何蛛絲馬跡。
等兩人之間培養的差不多了,亞瑟讓女人邀請二兒子來酒吧喝酒,喝了酒再慫恿他帶女人出去兜風。
然后他開著偷來的鋼卷大貨車,在路上制造了這一起意外事件。
連著將女人和塔里二兒子一起干掉。
然后在車上故意留下了一些指紋,兩名經常偷盜車輛變賣的小偷指紋,把車留在現場便走了。
最終警察到達現場一番檢查,很快便跟著亞瑟的思路定位了意外事故。
兩名偷車賊偷了一輛貨車,開到這里的時候與喝醉酒的跑車相撞,偷車賊見死的人丟下車跑了。
警方后續有專門找這兩名偷車慣犯,可至今一直沒有任何消息。
警方能查到才有鬼。
亞瑟從制定這個計劃開始之前,就已經把兩名偷車慣犯給干掉了,用塑料薄膜包著捆上幾十斤鐵鏈,從橋上丟了下去。
除非整條河全部干透,或者塑料膜完成自然分解。
否則不可能找出兩名偷車慣犯。
相比于二兒子的死稍有復雜,前前后后準備了大半個月的時間,大女兒的死就簡單了許多。
查到大女兒有多年的吸毒史,并且吸食的是哪一種毒品。
亞瑟就帶著讀品摸了過去,在大女兒家的臥室、客廳、廁所等位置,安裝了微型攝像頭監控。
等大女兒回到家吸食毒品,整個人暈暈乎乎渾渾噩噩時。
帶著鞋套和手套的亞瑟,從容的出現在了大女兒身邊,給她又補了一針毒品,讓她沒幾分鐘就嘎了。
然后拆掉之前留下的攝像頭,抹除掉所有痕跡,就此飄然離去。
整個過程沒有發生任何打動,也沒有發出任何異樣的聲音,就連旁邊鄰居家養的狗都沒有叫。
連續干掉兩人賺了大幾十萬美刀,商家很快便給到了第3個單子。
不過。
亞瑟這次拒絕了。
并不是對方給的錢不夠多,而是第3個單子不符合他的行動標準。
首先要殺的三個人都是一家人,有前面兩個制造成意外死亡的案件,后面第三個絕對會難度更大。
一家人三個全意外死亡,恐怕只有傻子才會相信。
而且搞不好對方身邊已經警衛密布,上廁所都有一堆人保護。
在這種情況下制造成意外,屬實是很難的事情。
當然這不是亞瑟拒絕的主要原因,他不是沒有暗殺過被重重保護的目標,保護的人再多他也有辦法干掉。
主要是上家提出的特殊要求。
這次不需要亞瑟把人直接干掉,而是只要他把人迷暈綁走,然后送到指定的地方丟下即可。
亞瑟可是殺手,不是綁匪。
抓人這種事情他可不會干,目標沒死可是會后患無窮的。
于是,亞瑟沒有太多的考慮,便拒絕了這一單買賣。
結果只過了兩天時間,亞瑟就在新聞上看到了報道,原本要他去綁架的女人,神秘的消失在了晨跑路上。
這件事本身跟亞瑟沒關系,因此亞瑟看了新聞也沒在意。
直到今天龍戰突然打電話來。
得知機械師接觸過上家,并且完成了兩單買賣,龍戰立馬問道:“你之前完成兩單任務的上家是誰?”
“這個我并不清楚,你應該知道,做我們這行的,從來不會去了解雇主的身份,只會去了解目標。”
亞瑟的回答在龍戰意料之中,之所以問只不過是心存僥幸。
沒能知道買兇殺人的幕后真兇,龍戰想要直接找到真兇把他逮住,讓他說出紅蜘蛛去向的目的就落空了。
而這條線索一斷,想要找到紅蜘蛛,難如登天。
除非去找中間的聯絡商。
“只剩下最后的機會了。”
龍戰回想起了亞瑟說的話中,有提到一個關鍵點,不是很抱希望的問道:“你放棄的第3單綁架,上家在和你溝通時,有沒有提到讓你把人送去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