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因篇幅限制,不摘錄司法條文和相關格式,只保留本案案件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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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來源
2020年9月3日14時58分,東安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市局110指令,村民趙榮凱在我縣蘇營鎮東坡村北部山區發現一名男子尸體,經查為該村村民王守發。我大隊與轄區派出所迅速趕往現場,經核查,現場還發現一具無名尸體,且村民張濤失蹤。
二、現場勘查情況
死者一:王守發,男,52歲,農民,非正常死亡,死因為鈍器擊打頭部,尸體被發現在東坡村西北方向2.1公里山溝內,無法判定是否為第一現場,尸體高度腐爛,雙腿被野生動物大量啃食。
死者二:無名,男,35歲左右,身高1米85,體重85-92kg,無衣物,死因為利器襲擊心臟,失血過多死亡,高度腐爛,現場確定為第一現場,在尸體附近發現大量血液噴射痕跡。
三、現場訪問調查情況
目前主要涉及家庭21戶(為降低閱讀難度,節選13戶內容)
1.王守發,52歲,妻子楊玉,51歲,育有一女已外嫁,常年在外。王守發是王寶泰族兄,楊玉是楊麗姐姐。經查,2020年6月16日早上9時許,王守發告訴楊玉稱上山采山貨,背上裝有干糧、飲用水的背包離開,后失去音信,手機于6月16日12時許在村北部山區丟失信號,至今未開機。楊玉于7月3日13時35分報警,后稱王守發與劉忠民6月初有矛盾,曾發生肢體沖突。
2.張濤,49歲,妻子李美玉,52歲,有一子常年在外打工。失蹤時間是2020年6月18日至6月20日,具體時間不詳,因附近基站信號問題,無法獲取張濤具體位置,最后一次信號為6月18日,村莊附近。6月16日早上9點至6月23日16時,李美玉回到位于沙頭鎮的娘家,6月23日18時回到家中,7月3日聽聞楊玉報警后,于14時許報警。李美玉稱,張濤與王寶泰有矛盾,張濤2019年曾給王寶泰已故父親制作過劣質棺材,王寶泰曾多次揚言要弄死張濤。
3.陶萬宇,47歲,妻子李美萊,46歲,女兒陶雅文,15歲。陶萬宇種植草莓,有三個草莓大棚。其自稱與楊麗存在曖昧關系(楊麗不承認),且李美萊也知曉此事。2020年6月18日,陶萬宇在村口見到張濤,張濤稱要出去拉貨,可能時間略久一些,后其見到張濤步行離開村莊。陶雅文稱于2020年春季見到張濤與其父親陶萬宇互罵,但陶萬宇不承認此事。
4.王洪寶(村長),男,62歲,其自稱:今年年初,王守發和劉忠民產生矛盾,矛盾的根源是耕地問題。因劉忠民大部分時間在外跑車,家中土地被王守發占用一部分;張濤與王寶泰存在矛盾,與劉忠民、劉忠連存在矛盾,與劉忠民、劉忠連妻子牽扯不清,與楊麗有曖昧關系;趙榮凱與劉忠民私交很好,其懷疑劉忠民土地被占后系趙榮凱通知。
5.王洪玉(村長弟弟),58歲,其自稱:劉忠民、劉忠連均不是好人,多年前便霸占土地、霸占礦產,現在在縣城有其他曖昧關系;劉忠民、劉忠連的妻子王鳳來和劉英在村中口碑很差,私人關系混亂,與張濤、陶萬宇均存在曖昧關系。
6.劉忠民,53歲,妻子王鳳來,49歲,女兒常年在外讀書,其自稱王守發占用其土地,與王守發確實發生過矛盾,但矛盾未升級。其自稱對村莊其他事情不了解,常年在外。王鳳來稱王洪玉常年對其進行滋擾,不承認與張濤存在曖昧關系。
7.劉忠連,51歲,妻子劉英,46歲,兒子常年在外讀書,其自稱對村莊其他事情不了解,常年在外。劉英不承認與張濤存在曖昧關系。
8.趙榮凱,男,59歲,務農,9月3日發現尸體后立刻回村,將此事告訴村長后立刻報警。
9.王寶泰,男,42歲,無業,2020年7月27日因涉嫌強迫交易罪被東安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拘留,現被逮捕。王寶泰承認其余張濤存在矛盾,并稱2019年11月曾在鎮上打過張濤,矛盾已經淡化,只是在村中礙于面子必須維持矛盾的現狀。
10.王成,44歲,妻子楊麗,45歲。楊麗自稱:其與村中丈夫以外的男性均無曖昧關系,其現在主業是直播,且每月都有一定的直播收入,對其他事情,楊麗表示自己并不關心,一概不知。
11.王麗超,男,55歲,其自稱和楊麗關系很好,經常直播互動;自稱村民陶萬宇與岳軍存在矛盾,且陶萬宇和楊麗有曖昧關系;其自稱陶萬宇與王寶泰關系良好。
12.岳軍,38歲,妻子孔鳳芝,37歲。經蘇營鎮派出所陸令工作得知,岳軍曾于2020年春季被楊麗要走一臺汽油噴槍,目前下落不明。
13.馬騰,54歲,妻子廖淑紅,53歲,長子馬思裕,24歲,次子馬思臻,14歲。經蘇營鎮派出所陸令工作得知,前期其他工作獲取的村民關系基本無誤。
其他情況:略。
四、鑒定情況
尸體檢驗1:尸體為男性腐敗尸體,全身有大量蛆蟲附著,雙腿有大量組織缺失,系食肉目犬科動物撕咬所致;口鼻處、面部皮膚大量磨損,系雨后尸體滑動與砂石摩擦所致;雙眼眼眶、鼻孔、口腔、雙腿及尸體皮膚潰爛處有大量蛆蟲聚集,后頭骨外漏,見骨折;對頭皮出人工缺血后進行分層解剖...
尸體檢驗2:...
五、立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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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偵查計劃
本案目前主要偵查計劃,第一,針對張濤失蹤案件,已報至遼省相關部門,正在開展全省篩查,與全國男性無名尸進行核查登記;第二,年后對村內51名村民進行下一輪筆錄,尋找幾次筆錄中存在沖突的內容;第三,對楊麗、楊玉、劉忠民、劉忠連等人開展技術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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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寫了很多,五千多字吧,但是覺得在小說里寫太多大家根本記不住,就簡化成了2000字,基本上的案件情況總結在這里。
這一章很多人會不喜歡,我也不喜歡,寫了整整兩天…
以后這種章節會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