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整個人都要瘋了。
作為一個沒有見過社會險惡的24歲女生,她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錯了。
她選擇了跳樓,被保姆攔住了。
她跳樓未遂這件事,沒有引起任何人的重視,李云甚至都沒理,只是保姆現在盯得更緊了一些。
王雪三天沒有睡覺,就一直失魂落魄地蜷縮在衛生間里,整個人都脫了相,孩子也不喂了。
堵奶是非常痛苦旳事情,但是王雪感覺不到。
保姆照顧孩子照顧了好幾天,看著王雪這個樣子,保姆實在是受不了內心的煎熬,和王雪說了實話。
李云本來是結了婚的,找的老婆比自己大九歲。
李云家庭條件很一般,但是他老婆很有錢。李云外貌很不錯,學歷什么的也不錯,就找了個富婆。
但是,兩個人結婚三年多,沒有孩子,富婆怎么都懷不上。
后來去檢查,富婆因為年輕的時候打胎太多、玩的太野,再加上現在已經快40歲了,已經徹底喪失了懷孕的能力。
富婆這個時候和李云的感情已經不淺了,她想有個自己的孩子,但是尋遍了名醫,也不行,試管嬰兒也搞不成。
李云是不愿意領養的,覺得領養的不是自己的種。
對于孩子是不是自己的這一方面,男人一般來說都非常重視,李云不同意領養。
最終,兩年后,李云和富婆商量了這樣的方案,先離婚,李云出去弄個孩子。
車、房,全部都在富婆的名下,但是李云可以隨便拿去用。
李云找了王雪,和王雪結婚,并且成功誕下一子。
在李云和王雪婚姻存續期間,李云經常以工作忙為由,不回家住。基本上就是保姆和王雪在一起住。
現在,孩子已經滿了百天,李云不想演戲了,攤牌了。
從頭到尾,李云應該花了三四十萬,但是這個孩子是自己的種,而且母親的基因很好,孩子非常健康。
按照李云的計劃,王雪是不可能要這個孩子的,所以這一切都是順利的。
但是,跟了李云家四五年的保姆,到了最后,良心發現,不忍看著王雪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跟王雪說了實話。
這個計劃最恐怖的一個地方,就是,李云沒有違反任何法律。
王雪本來萬念俱灰,聽到保姆的話之后,她不再想死,只覺得自己悲哀,然后慢慢地被激起了怒火,要帶著孩子走。
她不打算把孩子給李云了,決定自己養!絕對不能便宜了李云!她實在是太恨李云了!
于是,她晚上打了個車,從沈州,一口氣回到了遼東老家,回了農村。
然而,讓她沒有想到的是,也就是一周后,她的父母被說通了。
父母經歷的事情明顯更多,知道這情況生氣也沒有用。雖然現在還沒有離婚,但是離婚已經是定局。
對方愿意再出20萬,拿走孩子的撫養權,并且,不對外公開此事。
尤其是不公開此事,這個事情非常重要。
父母都是要臉的人,如果女兒偷偷離婚了,說感情不合之類的,日子總歸還能過下去。
但是如果這個事情傳開了,都知道王雪被人騙婚了、之前看上他的有錢女婿根本就是假的,估計王雪這一家,就丟死人了。
當然,應該被譴責的是李云,可是在王雪老家,大家只會笑話王雪。
畢竟,王雪家攀上了高枝這件事,其實大部分親戚并不為王雪高興,都羨慕得質壁分離,現在巴不得看笑話!
現在出了這種事,如果公開,親戚們全得過來,好好“安慰”他們家一番。
想一想就不想活了。
所以,父母開始勸王雪,拉倒吧,不爭了,孩子給對方,悄悄離婚,然后全家人拿著錢,搬到縣城去住。
父母拿出攢的錢和彩禮10萬、補償20萬,能在縣城買一套不錯的房子了。
這樣一來,親戚們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也無從嘲笑。哪怕以后王雪二婚,人家在縣里買房,也不是他們嘲笑的存在。
可以說,父母想了很久,選擇了最現實的方案。
但王雪固執地不同意,她接受不了自己的人生被毀。
她本來其實也不需要嫁李云這樣的男子,她希望找個25歲左右、有車有房、穩定且愛他的男人,但卻被李云捷足先登。
但是,冷靜了一點之后,王雪又明白,她確實不能帶著孩子離婚。
離婚是必然的,而且離婚的時候,如果王雪爭孩子,李云爭不過,因為現在在哺乳期。
但如果王雪帶著孩子,成為笑柄是一方面,她的人生就真的全完了,她也給不了孩子多好的教育環境。
如果沒有這個孩子,她可以去南方,找個誰也不認識的城市,重啟人生,大不了不結婚,或者找個條件差的、能接受她的男人結婚。她決定了,她不會欺騙那個男生,如果那個男生愛她且能接受她生過一個孩子,那她就嫁。
如果找不到,她就單身一輩子也挺好。
但,王雪不想把孩子給李云。
如果給了李云,就真的助紂為虐,真的成了冤大頭。
她不愿意把自己的孩子給這樣狼心狗肺的人養大!
于是,過了一段時間之后,王雪打電話,從縣城找了出租車,打車去了市里,找了個高檔小區,把孩子放在了門口。
她沒有送福利院,也沒有留下自己的聯系方式,直接把孩子送到了陌生的地方。
后來,她在附近看著,看著一個從小區里出來的年輕男子把孩子帶走了,她就離開了。
這個故事的始末,是誰也沒有想到的。
一個如此健康的男嬰,在這種情況下,幾經輾轉,到了蘇營鎮的一個農村。
這個鏈條上的人,都構成犯罪,這是必然的。
而現在關鍵的,是王雪。
王雪構成遺棄罪。
王雪是未滿一歲嬰兒的母親,哺乳期。而她又主動放棄哺乳,把孩子遺棄。
最終檢察院會如何去處理,陸令等人是不知道的,只是案子辦到這個程度,雖然真相大白,卻不是每個人都想看到的。
(本案由真實事件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