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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9章 張偉的訴訟策略

更新時間:2023-01-24  作者:北域狂生
“你們怎么又來了?我上次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你們那個案子我是不會接的,而且我個人建議你們最好是放棄,沒勝算還敗人品,真沒必要。”

看著面前的周洪濤和周雨楠兄妹倆,張偉坐在轉椅上,十指交叉,頗為無奈。

本來他們是想找張偉做代理人幫忙打官司索賠的,但張偉考慮到他跟姜白的關系,就把這事兒給推了。

后來就聽說他們敗訴。

沒想到又過了幾天,居然找上門來了,難不成要找自己上訴?

“張律師伱別誤會,不是那個案子,是……是新的案子。”周洪濤連忙解釋道。

“新的案子?”

張偉眨了眨眼,面露疑惑之色。

周洪濤苦笑一聲說道:“是這樣的,之前我們請了另一個律師幫忙打官司,結果打輸了……”

張偉面無表情的點點頭。

那種官司輸了很正常。

別說對手是姜白和羅大狀這對變態組合了,就算是換成其他人,你這訛錢的勝算也是很低的。

“本來官司輸了我們就很郁悶,結果剛從審判庭走出來,就碰到法警,給我們送了傳票。”

周洪濤接著說道:

“那個姓姜的,他竟然把我們兄妹告了!他,他不給我們賠錢就算了,居然還反過來讓我們賠他房子貶值的損失!”

“張律師,你說哪有這樣的啊,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嗎?”

周洪濤瞪大了雙眼,臉色漲得通紅,表情異常激動。

旁邊的周雨楠同樣是一副司馬臉。

果然還是熟悉的“姜氏作風”啊……

張偉差點笑出聲。

連忙搓了搓臉,點頭道:“嗯,然后呢?”

周洪濤咬牙道:“我爸沒了,尸骨未寒,那姓姜的居然還欺人太甚,攪和得他不能瞑目,我作為兒子肯定不能忍!”

“所以我就喊了一些親戚朋友,跑到那人小區門口抗議!”

“我其實就想要個說法,要個交代,人都死了總不能死得不明不白,他也不可能什么責任都不擔,沒這個道理。”

聽到這里,張偉嘴角抽動了兩下。

這么刑的嗎?

他已經猜到接下來的劇情了。

無非是往尋釁滋事上面去靠。

這事兒你要是擱一般人身上吧,他們可能想不到這些,即便想到了或許也不會真的這么去折騰,可姜白能是一般人?

這小子做人做事的風格其實很簡單,用一句話來形容,那就是“咬定青山不放松”。

說白了就是軸,就是較真,就是一根筋。

他不惹事,但要是有人販劍去招惹他,那你就準備好收拾個人用品進去體驗集體生活吧。

上限鐵窗內無期徒刑,下限拘留所五日游。

這次嘛,還算他們幸運的。

尋釁滋事一般也就是拘留幾天罷了。

想到這里,張偉說道:“你們是想找我幫忙行政復議?沒必要的其實,尋釁滋事也就拘留個五天七天的,就當換個環境換換心態,吃一塹長一智。”

“如果只是拘留幾天就好了……”

周洪濤苦著一張臉說道:“警察跟我們說,我們這行為已經涉嫌那個什么尋釁滋事罪了,而且好像還挺嚴重的,他說量刑可能要五年起步。我們這也是找朋友幫忙辦了取保候審才出來的,張律師你得幫我們啊。”

周雨楠也連忙道:“張律師,我不想坐牢,我們知道你很厲害,求你救救我們吧!”

“五年?”

張偉臉色頓變,驚了個呆。

連忙道:“到底怎么回事,你們跟我具體說一下。”

“我們……”

周洪濤兩人你一言我一語的開始講述起來。

雖然說得很亂,東一榔頭西一棒槌的。

但張偉還是聽明白了。

“所以,你們去找對方‘要說法’不止一次?總共十幾個人?還……還造成了交通事故?”

張偉都驚了。

這倆大聰明擱這兒玩疊buff的游戲呢?

尋釁滋事罪即便是打人、罵人、毀壞或者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惡劣的,一般也就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周洪濤他們卻疊加了“多人”、“多次”、“嚴重破壞社會秩序”這三層buff,刑期直接變成了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你說他們也沒打人,也沒毀壞和占用公私財物,其實造成的直接損失和影響并不大,甚至都達不到入刑的標準。

可偏偏多了三層buff……

這下可倒好,不但夠入刑,而且還是重刑。

“張律師,這個案子……好解決嗎?”周洪濤忐忑不安的問道。

旁邊的周雨楠也是眼巴巴的看著張偉,眼神之中充滿了不安,也充滿了期待。

在兩人注視之下,張偉嘆了口氣,緩緩開口:“兩位,恕我直言,你們這個案子……情況不容樂觀啊。”

“張律師,你這話啥意思?我們可是專程慕名而來,你別跟我們打馬虎眼兒,怎么個不樂觀法?”周洪濤連忙問道。

張偉說道:“我這么跟你們說吧,根據你們剛才的講述來看,尋釁滋事罪基本上是沒跑了,我所能做的,就是在法律范疇之內,盡量的幫你們爭取減刑。”

“不是,你這話啥意思啊?你該不會是專門嚇唬我們想趁機漲價吧?”周雨楠滿臉的不相信。

張偉聳聳肩,“律師和當事人合作的關鍵就是相互信任,這也是合作的基礎,如果你們覺得我在說謊,完全可以另請高明。”

“沒,我們沒這個意思。”

“你別說話了!”

周洪濤狠狠瞪了周雨楠一眼,接著說道:“張律師,我們既然來找你,那肯定是相信你的,既相信你的能力水平,也相信你的職業操守。”

“但……”

“我就不明白了,你說我們也沒殺人沒放火,也完全沒有跟任何人產生肢體沖突,頂多就是罵了那家伙兩句。”

“這怎么就成犯罪了呢,還是五年。”

周洪濤煩躁的揪了揪本就少得可憐的頭發。

他根本想不明白。

憑啥啊?

這法律難道是專門為他一個人設立的嗎?

警察難道也是專門為他一個人服務的?

怎么就針對自己呢!

“張律師,我們又沒想殺人放火,就是找他要個說法而已,而且我們也真的不知道那就是犯罪……”

“你救救我們吧,你說我們就是普通老百姓,老實本分從來不作奸犯科,這次也不是故意要犯罪的啊。”

周洪濤苦苦哀求。

張偉淡淡的說道:“周先生,從法律層面來說,你們的行為確實觸犯了尋釁滋事罪,而且因為是多人多次實施行為,還造成車禍,導致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也擾亂了社會秩序……”

“這種行為是很惡劣的,已經達到尋釁滋事罪的從重程度。”

“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話,訴訟請求多半會在五年以上。”

“至于你說你不知道……”

張偉緩緩搖頭:“抱歉,刑法上從來沒有不知者不罪這個道理,觸犯了刑法,就得承擔后果。”

“我再重申一遍,你們的情況,做無罪辯護幾乎沒有勝算,如果你們找我代理這個案子,我會進行罪輕辯護,盡量幫你們減刑。”

“就是這樣。”

張偉說得很干脆,很直接。

甚至對當事人來說可能有點殘酷。

但這就是事實。

如果張偉還是當初那個小透明律師,或許他會為了盡可能的接下這個案子,而換一種比較委婉的說法。

這樣做的話,雖然雙方來回扯皮的時間會更長,但對方心理上更容易接受,找張偉代理案子的可能性也會更大。

但現在不同了。

張偉要名氣有名氣,要威望有威望。

他不需要靠著“討好”客戶來得到案子。

所以從效率角度考慮,就得更加簡單直接一點。

刑就是刑,不刑就是不刑。

不會跟你彎彎繞。

說完這番話,張偉往椅子后面一靠,端起杯子淡定的喝了口茶,目光平靜的看著對面兩人。

之前那個案子他拒絕,是因為當時的周洪濤是原告,是主動去碰瓷訛錢。

而這次不同,這次他們是被告。

張偉接這個案子完全不會有心理壓力,也不會影響他和姜白的交情。

畢竟……

說起來倆人的交情那還是從審判庭上建立起來的,張偉第一次跟姜白打交道,雙方就是對立方。

但張偉卻不知道,在姜白的心里,他不是對手,是……隊友。

只能說這是無數個悲傷的故事。

聽了張偉的話,周洪濤兄妹倆一時之間還是難以接受。

但糾結了片刻后,不接受也只能接受了。

周洪濤無奈的嘆了口氣,肩膀一塌,臉色難看的說道:“張律師,就按你說的吧,這個案子請你務必幫忙,幫我們爭取減刑。”

“刑了,既然兩位信任我,那我們先把合同簽一下,接下來的事情,交給我。”

張偉微微一笑,拿出合同分別遞給兩人。

周洪濤兩人翻看了兩眼,唰唰唰簽上名字。

接著,張偉就開始行動起來了。

首先當然是跑一趟派出所,拿到了跟他當事人有關的一些材料,這些能讓他更清楚準確的知道發生了什么事。

尤其是證人證言,現場監控視頻等等。

光聽那倆人空口白牙胡咧咧,張偉心里可沒底。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萬一里面再埋幾顆雷,可就危險了。

周洪濤周雨楠這倆人,都能利用自己老爹的死來訛錢,如此無道德無底線的人,他們干出什么事情張偉都不會覺得意外。

必須得留一手。

張偉把監控視頻從頭到尾仔細的看了一遍。

心里稍稍安定了些。

至少,這群大聰明沒有把事情鬧到不可挽回的余地。

沒有打砸搶,沒有爆發激烈的肢體沖突,還算不是純純的法盲。

這一點,可以作為減刑的一條主要的辯護策略。

當然,最主要的還是得從那三個buff上面著手。

多人、多次、嚴重擾亂社會秩序。

前兩者沒什么好說的,事實擺在這里,沒有任何辯駁的可能。

所以張偉的主要精力,都投在了“嚴重擾亂社會秩序”上面。

而在本案當中,這一點主要跟那起車禍掛鉤。

因此,減刑的關鍵也就在這起車禍。

如果能推翻“車禍是因周洪濤等人尋釁滋事引起的”這個結論,那么情況就會好很多。

除了這起車禍之外,也就是影響了小區居民的出行,但這個影響并不嚴重。

找到問題的關鍵之后,張偉就把車禍前后視頻反復查看了幾遍。

“啪”的一聲按下暫停鍵。

畫面定格在那瓶脫手飛出的礦泉水即將落地的時候,接著繼續播放。

礦泉水落地,滾到馬路上,正好在這個時候,寶馬車駛來。

接著就發生了車禍。

在這起車禍中,前車司機肯定是沒責任的,下車的乘客也是無辜的。

劃分責任的話,這兩人無責。

寶馬車女司機有責任,扔水瓶和接水瓶的兩個人也有責任。

至于具體怎么劃分,得看交警那邊。

張偉再次動身前往交警隊了解情況。

交警隊針對這次的交通事故已經出具責任劃分,由后車司機負全責。

法律依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在這次事故當中,前車臨時停靠在路邊,并未觸犯任何交通法規,也沒有任何過錯,后車在面對突發情況時沒有采取正確措施,存在過錯,而且正是這個過錯直接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

但這個結果并不是說馬三兒他們就無責了。

正確的維權賠償姿勢,應該是寶馬車女司機賠償雅閣司機的損失,以及乘客的醫藥費誤工費啥的。

至于寶馬車的損失,女司機可以向馬三兒等人發起索賠。

這個結果正是張偉希望看到的。

至少交警隊這邊沒有認定馬三兒等人的行為與交通事故發生之間,存在因果關系,而是更多的將責任落在了寶馬車女司機身上。

畢竟她在當時那個場景下,確實是犯了很多過錯。

打方向盤太著急、把油門當剎車、還手忙腳亂的打開了雨刷器……

這就給了張偉很多的發揮空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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