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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誰才是大魔王

更新時間:2023-02-22  作者:雨夜落刀
伴奏一開始,就是歡快的架子鼓。

節奏就給人一種明快的感覺。

而當電吉他響起來的一瞬間,就給人一種,太歡快了的感覺。

韓舟在臺上,非常的輕松,非常有節奏感:

“如果說你要離開我

請誠實點來告訴我

不要偷偷摸摸的走

像上次一樣等半年……”

第一段一出,實際上已經為這首歌定下了基調。

經典歌曲看詞曲,流行樂看副歌,高音歌曲看爬梯,歡快歌曲看開頭。

更何況,這是一首流行搖滾。

問題是,怎么這種詞,你能這么歡快的曲給唱出來,而且還剛好合適?

楊聰聽到第一段,立刻意識到了原因。

因為是愛的初體驗,因為是初戀!

分別絕對是悲痛的,但是初戀給人的感覺永遠美好而快樂。

這是每個人的真實感受。

所以,這首《愛的初體驗》是歡快的,也是悲歌,但卻沒有一絲一毫的抽離感!

居然用選題破解了選題本身的問題,這不是唱功,而是創作上的頂級才華,思維上的火花!

楊聰感覺,大魔王探照……要裂開了!

“如果說你真的要走

把我的相片還給我

在伱身上也沒有用

我可以還給我媽媽……”

一邊跟著節奏搖晃的陸晉在間奏非常疑惑:“聰哥,為什么照片要給媽媽啊?”

“為什么這么寫詞兒?”

陸晉是真的在學習音樂,想要學習,有機會像楊聰討教,當然要問。

楊聰看著傻孩子:“傻,除了媽媽誰會每天把你照片拿著看?”

“好悲傷的詞,如果只聽不思考,你會覺得這首歌歡樂無敵,如果仔細想想……痛的絕望。”

此時,節奏已經放緩了。

“什么天長地久

只是隨便說說

你愛我哪一點

你也說不出口

你認識了帥哥

就把我丟一旁

天氣熱的夏天

心像寒冷冬夜……”

楊聰心中痛啊,無論大魔王是他心中那幾個中的哪一個,都是自己的前輩自己的大哥啊。

但是楊聰知道,這一段出來后,大魔王要輸了。

無論大魔王唱得再好,那首《淋過的雨》都有抽離感。

大魔王是憑借自己的唱功,把巨大的裂痕掩蓋住了,有一種這里一馬平川無事發生的感覺。

但是,任誰走在這上面,都像是隨時要跌入萬丈深淵一樣讓人心悸。

歌好聽,但絕對不會說這首歌經典。

歌改的精彩,但完成度最多是個半成品。

而這首《愛的初體驗》呢?完成度百分之百!把歡快和悲歌真正的完全結合了起來。

這個不談之外,它還特別好聽,不是唱的好聽,是寫的本就好聽。

歌手純粹的唱的好聽唱的符合意境,固然很強。

但是,寫的就符合意境,寫的就好聽,編曲又好聽又符合意境,唱的還好聽,結合起來,可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簡單!

“想要買酒來澆憂愁

卻懶懶不想出去走

想要來一包長壽煙

發現我未滿十八歲……”

陸晉震住了:“啊!?”

這種級別的歌,你跟我說是《暗金之聲》的參賽歌曲?不是說了比賽前三天,題目才發到歌手手里嗎?

周全歐也傻了,這難道節目組半年前就把題目給紅皮鴨子了?

不對啊,《暗金之聲》上周才網絡投票投出了這期的歌曲題目啊!

這節奏,絕對在青年群體中引發狂潮,絕對是能名列一流的流行歌曲,是流行搖滾中比較偏向于流行,有資格成為金曲的歌啊!

此時,韓舟依舊在臺上,輕松的演唱著。

韓舟的歌聲很灑脫。

“想要買酒來澆憂愁

卻懶懶不想出去走

想要來一包長壽煙

發現我未滿十八歲”

這首《愛的初體驗》聽它的人很難想象這是1997年的歌。

同年的歌曲還有《東方之珠》《大頭皮鞋》《從頭再來》《女人是老虎》《女人花》《朋友》。

誰能想到《愛的初體驗》是這個時代的歌?和這些歌是同年齡的歌?

它甚至比《相約九八》還老!

真正的青春無敵。

經典樂隊四件套的驗一下,歡快的編曲,永不過時。

那種年輕的朝氣,讓這首歌一直青春煥發。

而詞里面隱藏的悲,又讓這首歌久經不衰,受人喜愛。

而韓舟在臺上的表演也已經到了尾聲:

“想要買酒來澆憂愁

卻懶懶不想出去走

想要來一包長壽煙

發現我未滿十八歲

是不是我的十八歲

注定要為愛情流淚

是不是我的十八歲

注定要為愛掉眼淚”

是不是我的十八歲,注定要為愛情流淚?

這太符合十八歲青年的腦子了。

一句話,把十八歲的青年寫活了過來。

唱到最后,紅皮鴨子在話筒前,虛空彈吉他。

最后一個干脆利落的結尾。

現場觀眾馬上尖叫了起來。

《淋過的雨》,很好聽,觀眾聽完回想……大魔王探照真牛牪犇!

一首悲歌能唱成這樣?

但你問他們下臺后會不會繼續聽這首歌。

恐怕重聽的激情并沒有那么的濃烈。

但是這首《愛的初體驗》,聽完后,觀眾都震住了。

好聽啊!

好聽兩個字,殺死一切。

就像對電影來說,好看兩個字,殺死一切。

大魔王把《淋過的雨》抬到了原歌曲觸及不到的藝術高度,以及演出效果高度。

而紅皮鴨子,用《愛的初體驗》告訴觀眾:這題……很難嗎?

這其中的區別。

就像是大魔王用了畢生所學,把高考作文寫成了范文。

而紅皮鴨子隨手一寫,從開篇到結尾,靈氣斐然,那種靈氣,讓人無法直視,讓人難以忘懷。

難他天?!

楊聰起身:“問一個問題,問完我再說我對這首歌的看法。”

“紅皮鴨子,《愛的初體驗》這首歌,是你什么時候寫的。”

韓舟提起話筒,鴨子嘎嘎嘎的聲音:“昨天。”

楊聰懵了:“啊?”

韓舟:“雖然三天前就接到了任務,但我在拍……片子,沒什么空,所以昨天才寫。”

陸晉:“是拍電影電視劇那種片子,還是去醫院拍那種片子?”

楊聰:“你這么問禮貌嗎!?我來問。”

“紅皮鴨子你是帶病在演出嗎?”

帶病?精神病算嗎?

韓舟:“算是吧。”

楊聰:“啊?怎么傷的?”

韓舟捂著胸口:“魔方唱《三只鴨子》把我搞傷的,傷了我的心。”

現場觀眾愣了一下,隨即哈哈笑了起來。

搞了半天,你在玩兒梗是吧?

李豆豆起身:“假作真時真亦假,亦假亦真,不知道哪句是真的,那你敢用未來十年發個誓嗎?”

“你發誓這不是湊巧題目趕上了你已經寫過的這首歌,還是真的是昨天才寫的。”

“如果說謊,單身十年!”

陸晉傻了:“你認真的嗎?這么毒嗎?”

韓舟:“的確是昨天,這首歌才第一次出現在這個世界上,我發誓。”

嗯,這么發誓應該沒問題。

大魔王在旁邊鼓掌:“厲害,創作型歌手?”

“運氣好運氣好罷了”韓舟客氣了客氣。

楊聰有點猶豫了。

“大魔王的身份,我大概有七個名字,但是讓觀眾投票剛好投到可能的那個名字,不太現實。”

“而紅皮鴨子呢,應該比較年輕……年輕一代歌壇我不是很熟悉,陸晉你知道嗎?”

陸晉:“我來問問。”

“紅皮鴨子,你不到三十歲對吧?”

韓舟:“當然不到三十歲,我很年輕的。”

陸晉:“這么年輕,又才華橫溢的……”

韓舟打斷:“你們要是摘下我的面具,會發現我是靠臉吃飯的。”

“咦”

“吁!!”

現場觀眾起哄。

韓舟:“你們聽歌還是看相聲?吁什么?”

陸晉倒是被提醒了:“你認識林惜杭嗎?燕京天橋相聲現在的二代大弟子。”

韓舟點頭:“我們合作過。”

陸晉越來越開心了:“你是不是也演過戲,你的角色,身上會涂金粉。”

韓舟沉默了。

狗東西,不愧是鳳雛啊。

真就把我猜出來然后把我賣了唄?

但是回答問題要么不回答要么繞彎兒,但不能撒謊啊。

而陸晉的問法,根本就沒法繞過去,不回答就等于是默認了。

韓舟點頭:“對,有這回事兒。”

陸晉更興奮了,噼里啪啦拿起一部平板,寫了個字:“你是不是和這個字有關系。”

這平板是《暗金之聲》的贊助商,平板電腦。

電腦上寫了個大大的‘韓’字。

韓舟想打他,咬牙:“對,有關系。”

陸晉跳起來:“我知道了,你是陳寅!寅哥!”

楊聰疑惑:“陳寅?是……”

子墨怕楊聰得罪人,立刻補充:“陳寅以前和陸晉是同一個男團的,之前在棒國發展,現在回國了。”

陸晉很激動啊,自從大家分道揚鑣后,自己一個人留在原來的組合原來的公司。

這么久了,終于再次在同一個節目上遇到了。

“寅哥你和我差不多高,體型類似。”

“你之前和相聲演員林惜杭一起拍過一個綜藝。”

“在我們這群人中,你是最早學習寫歌的,自己很會寫歌,沒想到現在寫歌更厲害了!”

“你現在正在出演一部都市劇,飾演一個街頭藝人,劇中角色需要每天涂著金粉在街頭表演雕塑。”

“而你以前是在棒國當練習生的。”

“每個條件都符合!”

楊聰很開心:“哈哈哈,誰說我們猜評團一個人都猜不對,這次陸晉立大功!”

韓舟:這個鳳雛……還挺有趣!

舉起話筒:“我不是陳寅。”

現場都因為猜出一個歌手而開心的所有觀眾、猜評團成員,包括大魔王探照,以及在后臺休息的希望、黑玫瑰、魔方也都懵了。

陸晉這家伙問了一堆問題,全都對上了,最后人名沒對上??

楊聰:“不是吧,那年青一代,還有誰符合這樣的條件嗎?”

陸晉也傻了,一時之間腦子短路,實在想不到還有誰符合這些條件。

楊聰:“我年青一代歌手認識的不多,創作型年輕歌手我知道一個男歌手叫韓舟,創作很厲害。”

陸晉笑了:“那不可能,是誰都不可能是我韓哥。”

楊聰:“這么確定?”

陸晉:“開玩笑,我叫做鳳雛,韓舟叫做臥龍,我們臥龍鳳雛好吧!”

“再說了,韓哥現在在拍一部典型古裝電視劇,現在人在影視城呢。”

“我昨天溜走前,看韓哥還在片場和我們的武術指導鄭建軍老師一起研究打戲動作呢。”

韓舟松了一口氣:幸好老子今天才來的。

你個狗皇帝,回到片場就給你多找點活兒。

楊聰:“啊,你和韓舟在一個劇組啊?那肯定不是韓舟了。”

陸晉笑了:“根本不可能是韓哥,我們周五一起在魔都錄制另一個節目,然后就是在劇組拍戲,他又是編劇又是藝術指導又是武術指導,我周四來錄制咱們《暗金之聲》他哪兒有空啊。”

經過陸晉一番解釋,所有人都認定,紅皮鴨子無論是誰,都不可能是韓舟了。

現場只有一個人知道,韓舟是紅皮鴨子,實錘了。

李豆豆:“那猜不到紅皮鴨子是誰的話……我們和大魔王聊聊吧!”

“大魔王,你的唱功好強啊!”

大魔王舉起話筒:“還好還好,觀眾喜歡就行。”

“這節目非常有意思,今天不知道能不能贏,如果不能贏,下一期我肯定加入五人選手組。”

楊聰:“雖然我們老熟人了,但還是要說,真的有這個可能。”

“不過這樣的話,那下一期不是就有兩個大魔王了?”

這一期的大魔王下一期不走,下一期還得增加一個大魔王進行大魔王挑戰。

那不就等于有兩個大魔王?

子墨:“黑玫瑰也很強,起步一線,而且還是隱藏身份下表現出的實力,真實實力根本不好估量。”

李豆豆點頭:“希望也超強,疑似國家隊。”

紅皮鴨子:“嗯,我要是能第一,下一期繼續參加,我喜歡挑戰。”

楊聰:“那下一期選手實力太強了,兩個大魔王,兩個頂尖女歌手,一個創作型才子,還有一個是誰來著?”

后臺的魔方:???狗日的楊聰,你最好有事兒!

只有魔方最菜的世界達成了。

陸晉:“哎,我們聊了半天,觀眾有投票嗎?”

眾人看向了總導演。

總導演這邊,第三組大魔王對決的投票都已經統計出來了。

點了點頭。

楊聰:“那我們看看探照,和紅皮鴨子,誰的分數更高!更受本期觀眾喜愛!”

大屏幕上,柱狀圖開始飆升。

紅皮鴨子從第一秒,分數就比探照高。

楊聰摁掉了錄音設備才開口:“探照太倒霉了,撞上了紅皮鴨子剛好寫了這么符合主題的一首好歌,根本不可能贏。”

陸晉點頭:“以探照的實力,遇到歌壇任何人恐怕都不會說沒有勝率,但這首歌真的沒辦法。”

統計得出了結果。

紅皮鴨子:六百三十二票。

探照:三百六十四票。

居然只有四票棄票,側面說明了這組對決的強大。

但,從票數上看,大魔王輸慘了。

誰!才是真正的大魔王?!

楊聰微笑:“不過這一期,紅皮鴨子的唱功沒有得到太多的表現,下一期也許會有驚喜。”

唱功?還需要這個?

你放心,你隨便亂出題,寫不出合適的經典歌曲算我輸。

韓舟當然不會這么說,韓舟開口說的是:“我的唱功還行。”

大魔王:“謙虛了,你這手《愛的初體驗》唱的時候,給我一種少年感十足的感覺。”

“但我知道你肯定不止十八歲。”

“所以你的唱功可以說是駕輕就熟,我希望下一期選題,能給你出個難題。”

楊聰:“二位別急!本期第一還沒選出來呢。”

“請各位觀眾,為本期三組對決的第一投票,決出本期第一。”

第一組黑玫瑰贏了,第二組希望贏了。

都是女歌手。

但她們贏韓舟的概率太小了。

第一是因為大魔王對決是放在第三組進行的,距離投票時間最近,投票上最撿便宜。

畢竟是對上大魔王,吃了虧,在某些方面就可以補償回來。

一旦贏了大魔王,那收獲就是驚人的。

還有就是,無論是魔方還是機器人周全歐,都沒有表現的特別強。

這樣,就沒有強大的競爭性。

沒有競爭性的勝利,很難讓觀眾判斷出真實水平,畢竟不是每個聽眾都是職業歌手或者從業者。

而大魔王探照和紅皮鴨子的對決太過于激烈,而且大魔王的《淋過的雨》完成度本來就很高,這樣一來就襯托的紅皮鴨子《愛的初體驗》的完美完成度更加難而可貴,更加驚艷了。

果不其然,投票結果已經確定。

一千位觀眾。

韓舟拿到了四百三十票。

希望拿到了三百十五票。

黑玫瑰拿到了二百五十三票。

只有兩個觀眾棄票。

楊聰愣住了:“啊?黑玫瑰票數這么低啊?”

只有魔方知道,是自己這個對手太菜了,導致黑玫瑰分低了。

楊聰愣了一下隨即:“看來,拿出的作品對于選題的貼合度,完成度,對于觀眾來說非常重要。”

“那下一期開始,我們能看到的節目,恐怕更精彩了。”

“接下來,各位歌手會互相給對方選擇下一期命題,是從觀眾網絡投票的命題中選擇出來的。”

陸晉:“這種修羅場跟我們沒關系,我溜了。”

楊聰:“哎!別急,我們得拍一個代表去組織這個事兒。”

最后眾人公推子墨。

子墨很無語。

后臺,紅皮鴨子和探照走進去時,其他人更無語。

子墨一進來就開始:“所以,下一期有沒有可能出現大魔王探照抽到另一個大魔王?”

“又或者大魔王再次和紅皮鴨子對決?”

探照:“別叫我大魔王了,搞不好紅皮鴨子才是真正的大魔王。”

紅皮鴨子:“在下魔尊。”

黑玫瑰很開心:“魔尊是吧,那這個題目給你了。”

韓舟看著黑玫瑰遞過來的條子。

最治愈的致郁歌曲

“歌壇有很多憂郁的歌曲,你需要將一首公認的致郁歌曲演唱成治愈歌曲。”

離開節目錄制現場。

韓舟還在車上,收到了節目組發過來的消息。

韓舟覺得很奇怪。

因為為了保密,節目組是不會拿官方號聯系選手的,而是總導演的私人號聯絡的。

這個消息什么意思?

韓舟點開一看。

“韓舟老師您好,我是《暗金之聲》的執行導演吳軒童,我們想要申請使用您的歌曲《海底》進行改編演繹,價格按照市場價是二十萬一次,您覺得如何?如果不夠,我們可以電話商討。”

創作者,這種事物太多了,所以多數時候有合作關系的都是直接打錢,然后發郵件通知。

荔枝臺‘沒和韓舟合作過’,所以對方發了個短信過來。

韓舟:“???”

“誰要用我的歌啊?二十萬?”

韓舟回復:“得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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