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的打算近期就開始推動ipod的制作的話,那么具體的商業路線擺在賈鴻漸面前的有兩條。第一種呢,就是類似蘋果那樣的做法——靠機器掙錢,然后也在音樂庫上面賺一把。雖然喬布斯以及蘋果什么的以前經常說ipod不盈利,拿的錢基本上就是跟運營成本一樣,這完全就是糊弄人!別的不說什么,光是任天堂等等家用主機廠商在北美市場上的游戲來舉例的話,比如ea在任天堂上出了個游戲,售價49.99美元,就相當于是50美元,然后任天堂收取8美元的權利金,也就是相當16的抽成!人家任天堂、索尼、微軟都可以靠著這比例差不多15的抽成越過越好,你蘋果跟大家說你們拿到了差不多20的抽成還勉勉強強活著?這是罵自己廢物呢還是夸人家主機商能干呢?要是蘋果一首歌0.99美元的售價里面抽成0.2美元還是將將活著,還是都用在了網絡、軟件等等方面的運營商,那么真心淘寶之類的網站早該倒閉一百年了——淘寶還不跟交易雙方拿抽成呢!人家照樣活的好好的!
別的不說啥,哪怕就是按照賈鴻漸之前給倪潤豐做的那個長宏的營銷計劃,人長宏哪怕是虧本賣電視機都還有得賺好不好!為啥?只要拖一段時間,把錢借入金融行業,那都能產生額外的利潤呢!只要一個半月!在中國的金融市場就能提供給長宏至少30的衍生利潤!這就可以讓長宏在電視機出廠價上還打個25的折扣甩給零售商!人家在利潤只有7左右的微利行業里面還能出廠價打折25的基礎上賺錢,你蘋果跟我說你們直接抽成20還賺不到錢?騙鬼呢?
如果按照蘋果那么做法的話。估計現在賣ipod的話,那么售價也差不多要399美元了,相當于一臺ps游戲機了都!然后每首歌0.99美元。一張專輯整的話可以給個9.9美元的折扣價。這樣一來當然是賺錢賺的最狠的,但是不用懷疑的是什么呢,那就是將來肯定會有無數的競爭對手來這個市場!
哪怕就是ipod。后世都有索尼等等廠商出來搶這個市場!索尼等公司那也開始建立自己的在線音樂版權庫,從這方面來說,那ipod從市場上賺的錢肯定讓索尼動心了!
這種路線還有另一種分選項,那就是ipod賺錢,然后音樂庫什么的,盡量不賺錢,保持將將活著,用這種方式來降低后續各種消費的價格。并且以此來吸引消費者。這樣一個方法當然比前一種方法更吸引消費者,不過弊端就是機器因為要賺錢,肯定就要賣的貴。而機器賣的貴了,就會導致有個門檻在,于是就導致很多潛在的消費者就不買這個產品了!
這其實就是一個消費成本的問題,如果打個比方的話,如果把消費者利用ipod買音樂看作一個消費過程的話。那么購買ipod機器顯然就是一個成本,這樣的一個成本越高,就會阻礙越多的消費者進入這個門檻。如果一個提供長期或者頻繁服務的“消費”需要更多的人變成潛在消費者或者消費者的話,那么就需要把消費成本降低,甚至降低到趨近于零!
這。就像是要去一個特別好吃的飯店吃飯,假設這個飯店就離家只有5分鐘步行的路程,那真心是每天都可以去吃一頓——如果消費還很低廉的話。但是如果這個店就是在樓下呢?那可能到了半夜凌晨自己肚子有點餓,都會跑出去吃一頓的地步!可如果這個店是在5公里之外呢?如果是10公里之外呢?如果是遠在地球另一面呢?那顯然要去消費就要花更多的錢在去的路上,這個路費以及浪費的時間,就是個消費成本。消費成本越高,就會導致消費的次數越來越少,甚至干脆就不去了——如果要花一萬塊錢機票錢才能吃一頓一百塊錢的飯菜,誰吃撐了去這么吃?
這個消費成本理論在游戲里面,特別是網游里面就被發揚光大了。以前單機游戲的時候,是必須花錢把整張游戲買回去才能玩,最多就是在游戲店試玩幾分鐘而已。這樣消費成本就非常高,于是慢慢產生了網游,最初的網游收費,那就是時間收費,這樣一來就可以花比較少的錢先玩兒著,玩兒的什么時候不爽了就不花錢,就放棄!這樣相當于是把提前要購買一份游戲的錢平均到了每分鐘或者每小時的游戲過程中內,對于消費者來說,這就是降低了消費成本。
而到了后來,出現的“免費”網游,那更是在降低消費成本上推陳出新,他們直接把游戲本身免費,然后個別道具收費。這樣一來,對于消費者那就是沒有任何消費成本——他們可以不花一分錢就玩游戲,還有什么比這個更吸引人的?然后玩著玩著,被吸引進去之后,自然就想著要花錢買道具什么的,剛開始可能是一塊兩塊,到后來可能就越來越多!甚至后來就像新聞里那樣,會出現投入了幾十萬甚至上百萬資金進行游戲的玩家!這樣一來,一款“免費”網絡游戲可能秒不掉wow這樣的不免費時間收費游戲,但是秒掉別的時間收費游戲,那簡直就是小菜一碟!
跟網游差不多的是,主機游戲界基本也是盡量降低消費成本的。眾所周知,除了任天堂這個另類一直賺錢賣主機之外,其他的主機商都是虧本賣主機,比如成本明明要600美元一臺,但是他們就是能賣到399一臺。賣一臺出去就虧200美元,他們干嘛還賣?這就是降低消費成本啊!全免費他們做不到,但是虧本一些賣的話。那么就能促進主機銷量,然后讓主機賣的盡量多,最后他們主機廠商就可以靠著對軟件的抽成賺回來!也就是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可以說。也就是因為這種方式,所以pc個人電腦在游戲方面永遠競爭不過主機,這原因就是在于單單游戲方面。不會有廠商虧本賣給玩家一臺電腦!但是主機就可以!
所以,第二條路,如果賈鴻漸想盡量霸占市場,然后靠著下載音樂賺錢的話,那么顯然應該做的就是盡量降低ipod的價格,然后靠著虧本低價把ipod盡量的鋪邊市場,最后靠著付費下載賺錢——特別是現在閃存容量還特別小,哪怕就是64m的。最多也就是下滿一張專輯的mp3而已!這樣一來,那之后消費者聽膩了,要換歌,這不就有是錢了?
因此,如果要多賺錢的話,實際上華夏高科他們可以學著主機廠商們,靠著把機器降價然后靠著內容抽成賺錢。甚至哪怕內容抽成只拿20,那華夏高科都能賺翻了!
不過這樣的賺翻了,并不能讓賈鴻漸滿意!要知道,這種模式那可是喬布斯想出來的,對于現在這么成功的賈鴻漸來說。有時候他需要在一些方面顯示一下自己偶爾比喬布斯牛那么一點點……那么,來個免費購機?
是的!頓時賈鴻漸就想到了21世紀經常出現的移動、電信或者是聯通的定制機,就是只要跟運營商簽訂個兩年合同,說好每個月一定要花多少錢錢的費用,那么就可以便宜不少甚至是免費拿到那個手機!這種模式其實跟分期付款差不多,在21世紀的時候,賈鴻漸在上滬的很多商場里買東西那都是能夠直接用信用卡分期付款,甚至在商場里買電腦都可以分12期,每個月分期付款!而運營商的這種做法,就是把銀行弄分期付款的權利給收到了自己手下,把銀行做分期付款的利息自己吃掉了!
這樣的一個做法,不止是在中國流行,在全世界都流行,哪怕是美國也一樣。就像是在美國買iphone3g或者是3gs,那就是被at&t包養了的機子!如果要買這個手機,就要去at&t買定制機,就是簽約承諾未來兩年都要用at&t的服務,同時必須選擇at&t給出的兩種套餐里面的一種,這樣的情況下,才能以99美元和199美元的價格買3g和3gs的iphone!而這么一來,在兩年里面,at&t可以從套餐里面一共收到最高3600美元!
如果,賈鴻漸他們華夏高科在進入美國市場的時候,弄個套餐,比如說讓顧客承諾每個月要花20美元在買歌服務商,那么一個兩年的合約套餐里面,一共可以收入480美元!480美元當然是要分成的,按照20的比例分成的話,那華夏高科就可以獲得96美元!如果在這樣的情況下,把ipod價格下降個50美元?不,這樣好像賺的不夠多……
賈鴻漸突然發現,因為電信運營商們提供的套餐后收入的小錢錢是不用跟人分成的,所以他們才會用套餐來多賺錢。可是賈鴻漸他們華夏高科未來肯定是要跟唱片公司分成的啊!這就導致賈鴻漸他們合同打折的機器肯定力度不夠。要知道20美元這個月消費,就相當于讓消費者保證每個月至少要買兩張專輯!還是連續兩年!這消費者就不一定樂意了,因為他們如果不要這50美元的折扣,也就是相當于多買了5張專輯而已!如此一來,對于消費者來說,顯然是不辦套餐才合算啊!
女子跳江輕生因身穿厚重羽絨服在水中漂浮一小時獲救——關于這個,橘子可以沒節操的吐槽一句“大難不死必有厚服”么……(歡迎您來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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