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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八二章 青苗利弊

更新時間:2014-03-11  作者:尹三問
來者正是小女孩的父母,一家三口從富陽縣而來,到西湖邊賞燈的,結果因為游人太多,途中竟然走散了。

夫婦倆正在滿世界的尋找女兒,大為著急,孩子母親已經還是哇哇大哭的時候,錢塘縣的官差出現了。問他們是否丟了女兒,那邊有人找到一個,所以這對父母急匆匆地趕來,確認是否是女兒……

他們如愿以償見到了女兒,卻沒想到同時見到了杭州通判與錢塘縣令。這對夫婦只是平常的鄉間士紳,生活還算富足,但是地位一般,猛然見到兩位高官難免有些不自然。不過更讓他們震驚的事情在后面,聽說了女兒剛才的舉動,夫妻倆震驚的有些何不攏嘴巴!

女兒雖然有些學識,有些聰明,但是他們早就習以為常,并覺得有什么特別,也并未在意。卻沒想到,女兒竟然這么有本事,搞出這么一個大舉動來。更讓他驚詫的是女兒的膽量,幾十貫錢可不是小數目,更為重要的是她竟然拿自己做賭注。

小小年紀,何況還是個女孩子,搞出這樣的事情,膽子未免也太大了。看來必須要管束了,否則不知道她將來還會做出什么出閣的事情呢?將來嫁不出去可怎么辦呢?

“朝云,你也忒胡鬧了……”這位王員外雖然憐愛女兒,卻也有些那么點不悅,當然了更多應該還是擔心。

“爹爹,這是三十貫錢,可以給小菲治病了!”王朝云指著地上的銅錢,如是說道。只見她眼神中滿是愧疚,同時有種純真的善良,一眼瞧過去就讓人喜歡……

王閏之上前道:“你女兒很善良,此事也是為了幫助他們,王員外不要太過責備,加以引導就是了。”

“是。蘇夫人教誨謹記在心!”王員外已經知道他們的身份,故而表現的很謙遜。他雖然擔憂,甚至有責罵,但是作為一個讀過圣賢書的人,王員外也知道,女兒的善良行為是很好的,對此多有贊賞的。

“不只是善良。朝云小妹妹還膽大心細,十分自信,這等強大的素質不是別人所能比擬的!”林昭打趣道:“好好教導,說不定將來會是巾幗英雄呢!”

王員外的夫人卻暗自搖頭,一個女孩家還是文靜些的好。女兒膽子大,做事出乎意料這事必須得防著點。免得膽子越來越多。將來說不定會因此而闖下什么禍事。

林昭輕聲吩咐:“好了,今日的事情也是圓滿了,你們回去吧!不過以后要注意,千萬不能讓孩子亂走,隨便離開大人的視線。”

“好的,多謝蘇通判,多謝林縣令。我們告辭了……”隨后他們便帶著孩子告辭離去了。

蘇軾看著孩子離去的背景,說道:“這個女孩當真非同一般……”

聽蘇軾這么一說,林昭旋即有想起了什么,可是一瞬間之后似乎又不太清楚了。目光落到蘇軾與王閏之臉上,猛然間回過神來。

這個女孩叫做王朝云,沒錯!王朝云……

看到蘇軾和王閏之,林昭也想起一位同名同姓的女子——王朝云。

原本的歷史上,熙寧七年。當時在杭州的蘇軾夫人王閏之從歌舞班中買來一個叫做王朝云的女子,收為侍女,當時王朝云年僅十二歲,比蘇軾小二十六歲。

王朝云長大后,大約是在黃州,被蘇軾收為侍妾。蘇軾還為她起字“子霞”。

蘇軾四十九歲,王朝云二十二歲時。兩人生下一個兒子。蘇軾老來得子欣喜若狂,對友人說:“云藍小袖者,近輒生一子,想聞之一拊掌也。”給孩子取名蘇遁。乳名“干兒”,出生三日按習俗洗浴時,寫下了《洗兒戲作》:“人皆養子望聰明,我被聰明誤一生。惟愿孩兒愚且魯,無災無難到公卿。”

足可見蘇軾對幼子的寵愛與期望,可是這個世界上總有那么一些事讓人遺憾,讓人傷心。天有不測風云,蘇軾的幼子干兒十一個月大時因病不幸夭折。他哭道:“吾年四十九,羈旅失幼子。幼子真吾兒,眉角生已似。未期觀所好,蹁躚逐書史。搖頭卻梨栗,似識非分恥。吾老常鮮歡,賴此一笑喜。忽然遭奪去,惡業我累爾。衣薪那免俗,變滅須臾耳。歸來懷抱空,老淚如瀉水。我淚猶可拭,日遠當日忘。母哭不可聞,欲與汝俱亡。故衣尚懸架,漲乳已流床。感此欲忘生,一臥終日僵。中年忝聞道,夢幻講已詳。儲藥如丘山,臨病更求方。仍將恩愛刃,割此衰老腸。知迷欲自反,一慟送余傷。”

當然了,最為傷心的應該屬于孩子的母親王朝云才對,蘇軾曾有這樣的記載:“我淚猶可拭,日遠當日忘。母哭不可聞,欲與汝俱亡。故衣尚懸架,漲乳已流床。感此欲忘生,一臥終日僵……”

由此可知,有一個叫做王朝云的女子不一般,她是蘇軾的侍妾。與王弗、王閏之一起,是蘇軾生命力最為重要的三個女人。

在蘇軾最困頓時,他身邊的侍妾紛紛離去,王朝云卻一直陪伴其左右。她是蘇軾的侍妾,更是蘇軾的紅顏知己,蘇軾寫給王朝云的詩歌最多,稱其為“天女維摩”。

據說蘇東坡被貶惠州時,王朝云常常唱《蝶戀花》詞,為蘇軾聊解愁悶。每當朝云唱到“枝上柳綿吹又少”時,就掩抑惆悵,不勝傷悲,哭而止聲。

蘇軾問何因,朝云答:“妾所不能竟者,’天涯何處無芳草句’也”。蘇軾大笑:“我正悲秋,而你又開始傷春了!”不幸的是,朝云也先于蘇軾在惠州病逝。朝云逝后,蘇軾“終生不復聽此詞”,一直鰥居。從這個角度來看,蘇軾的一生并不是幸福,每一個深愛的女子都先行離他而去,留下一個人孤獨終老。

遵照朝云的遺愿,蘇軾將其葬于惠州西湖孤山南麓棲禪寺大圣塔下的松林之中,并在墓邊筑六如亭以紀念,撰寫的楹聯是“不合時宜,惟有朝云能識我;獨彈古調。每逢暮雨倍思卿”。

由此可見,蘇軾對王朝云的鐘愛程度!前世因為女友喜歡蘇詞,對蘇軾的愛情故事更是多有了解,故而對這個王朝云還是略知一二的。

那么今日遇到的這個小女孩就是蘇軾的侍妾嗎?王閏之從杭州買下它的時候,才不過十二歲。那時是熙寧七年,而今因為林昭的穿越,許多事情發生了變化。有的提前了,有的推遲了。

比如蘇軾出任杭州通判的時間,提前到了熙寧二年。正旦之后,現在已經是熙寧三年了,年份上似乎相差不是很大。

這個猜燈謎的小女孩看起來不到十歲,單單以年齡來看。確實很像,很有可能就是若干年后,為蘇軾生下的幼子的那個王朝云。

看來當真是緣分,當真是巧合了,隨便外出游玩都能碰上多年之后的侍妾,蘇軾的運氣與艷遇絕對不是一般的好。

而且這個小姑娘很聰慧,明顯是讀過書的。與記載中的蘇軾侍妾十分相似。對蘇軾更是多有了解,曾經還有這樣一個故事……

蘇軾一日退朝,吃晚飯,捫腹徐行,顧謂侍從說道:‘汝輩且道是中有何物?’一婢遽曰:‘都是文章’,蘇軾不以為然。

又一人曰:‘滿腹都是見識’。坡亦未以為當。

等到了王朝云了,答案卻是:“學士一肚皮不入時宜。’蘇軾捧腹大笑。”

由此可見,他們“夫妻”之間還是很有默契的。想來也是相親相愛!

由此可見,這個王朝云還是相當有名的。秦觀還特意為朝云寫過一首《南歌子》:靄靄迷春態,溶溶媚曉光。何期容易下巫陽。只恐使君前世,是襄王。暫為清歌駐,還因暮雨忙。瞥然歸去斷人腸。空使蘭臺公子,賦高唐。

唯一的差別就在于,蘇軾的那位侍妾是出身風塵。是在一日西湖邊的宴會上相識的。更有說法:水光瀲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妝濃抹總相宜。這首《飲湖上初晴后雨》就是寫給王朝云這個風塵女子的。

但是這個王朝云還小,也并非風塵女子。還是有些差別的。這種事情著實不敢確定,既然相見,只能說是偶然了。世界就是這樣奇妙,有些事情就是那么湊巧,這樣讓人意想不到,可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興許王朝云與蘇軾之間跨越年齡,相互心有靈犀的戀情從這時候就注定了罷了!

可是林昭卻忘記了一件事,那就是歷史終究是在變化的,每一個人,每一個細小的動作或者行為都有可能導致變法發生,尤其是穿越者。

蘇軾上任杭州的時間已經發生改變,王閏之遇到王朝云的時間也已經發生改變,那么后面的情況會不會也跟著發生變法?又是怎樣的變化呢?

西湖邊的事情算是個小插曲,并沒有人在意。當晚回到縣衙之后,林昭又與沐思虹好好恩愛纏綿一番,郎情妾意,好不暢快。

就這樣,熙寧三年的正旦新年節日算是過完了。

官員們的假期算是完了,不管這個新年過的好不好,又要開始一年忙忙碌碌的政務工作了。

朝廷一系列的調度與詔書逐漸傳達到了各地,因為韓琦上書反對,皇帝趙頊認為制置三司條例司與三司之能重合,沒有存在的必要性,隨即下詔廢除。

當很多人認為是官家對變法產生動搖的時候。趙頊立即來了一個大轉折,冊封參知政事王安石為宰相。

宰相可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官員,地位與權力極大。不管別人怎么看,在皇帝趙頊眼里,王安石為宰相可以說是實至名歸。更為重要的是,因為制置三司條例司不存在了,變法缺乏一個整體的領導機構。

皇帝趙頊思來想去很久,決定將整個大宋朝全部變成改革變法機構,首先便是人員安排,不至于那么隱晦,不至于涇渭分明。

于是乎宰相王安石就成為這個引導者,整個大宋朝的各個機構都就將有義務為改革變法服務。

遠在杭州的林昭看得出來,這是皇帝趙頊對于王安石的一種補償。準確的說是對所有變法派官員的一種補償。雖說機構不在了,但他們依舊會堅持做事情,堅持擁護對象,只要王相公沒有倒下就是了。

現在王安石為宰相了,這個信號足夠明顯,好革變法得意迅速推行。皇帝已經不滿足與原來只在幾個地區試行青苗法這么簡單,畢竟這樣還要耽誤一年的時間。可以說是浪費時間。

趙頊覺得青苗法試行的已經差不多了,雖然中間出了一點小問題,但是并不影響大局。所以決定,增加青苗法的推廣地區,希望能夠取得更為明顯的效果。于是在整個兩浙路也成為青苗法的試驗田,規模從原來的錢塘與余杭兩個縣。擴大到了兩浙路的全境。

皇帝趙頊專門給林昭送來消息,讓他盡快著手推行青苗法,這讓林昭有些惶恐,有些著急。

于是乎林昭及時找到了于玄,幫助立即理清楚青苗法推行的內容與方式,以及相關問題的對策和相關事情的安排。

“公子,所謂青苗法……”于玄解釋道:“凡州縣各等民戶。在每年夏秋兩收前,可到當地官府借貸現錢或糧谷,以補助耕作。借戶貧富搭配,十人為保,互相檢查。貸款數額依各戶資產分五等,一等戶每次可借十五貫,末等戶一貫。當年借款隨春秋兩稅歸還,每期取息2分。朝廷最重要的規定便是這樣!”

“對此。你有什么看法,或者說參透出什么注意事項沒有?”許久之前,林昭便布置給于玄一樣人物。就是讓懂的理財與律法之學的于玄仔細研究青苗法,分析利弊,從中發現問題,尤其是具體執行過程中的問題。

林昭前世雖然對青苗法不是特別了解的,但他知道一點。王安石變法的很多內容其實還是可取的。失敗的原因在于具體執行過程中出現問題,以至于變法走了樣,到最后才失敗的。

如果這些問題之前可以有發現,略加注意。情況就可能會好很多。但是林昭每天的事情不少,對此了解的也不詳細,所以全都委托給了于玄。可是他忘記了其實于玄最近一段時間也不輕松,所以當真有些辛苦了于師爺!

“公子,我以為青苗法的推行,最重要的兩點,最需要注意的便是不能強行抑配,再者就是利息和本金的收取……”很顯然于玄是用心研究過了。

不得不說,于玄的研究也真說到了點子上。好好的青苗法推行之所以失敗,很大的原因就在于此。

青苗法推行中強行攤派很嚴重。為了保證青苗錢的可回收性,新法原本規定“五戶以上為一保”,商量好要借多少錢,大家互相擔保。而到了執行過程中,就變成了官府強令富戶為各等級貧戶提供擔保,并向各等級民戶攤派青苗錢。收錢時若貧戶無力償還就向富戶索取,最終導致所有的百姓都困苦不堪。平時農民對這種攤派還能勉強支撐,一旦遇到災荒,就再也維持不下去了,紛紛破產。而官府卻依然毫不容情的追逼,受災農戶傾家蕩產,賣兒賣女賣妻子的情況層出不窮。

朝廷三令五申不得抑配,百姓“愿取則與之,不愿不強也”,利息一律只取二分,為什么地方官員們卻置若罔聞?王安石在鄞縣做官時曾經做過類似青苗法的試驗,“貸谷于民,立息以償”,效果很好,為什么推廣到全國就出了大問題呢?

其實道理也不難理解。宋神宗和王安石想要的是新法的成功、國家的富強和百姓的安康,但許許多多的官員們要的卻是自己的升官發財。為了讓這些官員努力的推行新法,王安石必須給他們些甜頭嘗嘗。反對新法的一個個被謫貶出京,而對新法表現積極的官員則紛紛得到加官進爵的獎賞。

這個想法原是不錯的,要人干活自然需要給些激勵,人家才會干得起勁。然而,對政府官員進行激勵卻必須慎之又慎。因為政府官員要擔負的職責很多,有不少都是難以直接度量的“軟”項目,如果只對其中容易度量的某一項或者某幾項進行激勵的話,那么官員們必然會將全部精力都放在這幾項上,而忽視其他沒有激勵或是激勵較弱的職責。

特別是在官員們擁有巨大的權力,而對這些權力的監督又很有限的情況下,他們甚至有可能會以在其他方面瀆職為代價來追求在受激勵的職責上的高業績表現。

地方官的職責自然是既包括了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又包括推行青苗法的。但如果王安石只對推行青苗法進行激勵,而不對或是無法對保障人民安居樂業進行激勵的話,官員們必然會只顧青苗法的推行而無視百姓的死活。

即使是對推行青苗法而言,也包含著許多小的職責,包括嚴格執行不抑配不加息的規定,也包括盡量多的發放青苗錢、到期收回本息。規定執行的究竟怎么樣是很難度量,也很難激勵的,王安石所能夠看得到的,常常只有青苗錢發放了多少,收回了多少,賺了多少利錢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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