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兩個家族都迷信,聽說在很久以前,有一個算命先生給他們算過命,說他們家之所以男娃多,是受到了詛咒,只有女娃才能化解這個詛咒,帶領著他們過得更好。
他們,深信不疑。
我,真的很討厭很討厭陳珍,對了,陳珍就是我姐姐,比我大六歲,珍,是珍貴,珍寶的意思。
而我的正,是正邪的正,是為了克制兩個家主的詛咒,不要讓我禍害到他們。
從很小的時候開始,我和陳珍的差別對待就很明顯。
陳珍每年都會過生日,收到很多禮物,會吃到蛋糕,而我,沒有人記得我的生日。
陳珍可以肆意打罵我,用打我巴掌,用腳踹我,最后,無論誰對誰錯,都是我的錯。
很多次,我被陳珍關在廁所里,一天一夜,都沒有人發現,也沒有人開門,那個夜里,我身上的衣服早已經被陳珍被冷水淋濕,我記得,那個夜晚很冷很冷,等到我怕再次被放出來的時候,是從鄉下的保姆回來,找到了我。
而爸爸媽媽他們,早已經陪著陳珍去旅游。
我不知道陳珍為什么對我充滿了惡意,又或許她是享受那種被人高高捧著,又能肆意踐踏別人的感覺吧。
我不能反抗,一旦反抗我就會遭受更大的傷害。
我曾經以為所有的姐姐都是這樣的,所以在遇到溫鋮,得知他也有一個姐姐時,我告誡了他。
可后來我才知道,不是的,只有我的姐姐是這樣,而別人的姐姐,是可以抱著弟弟,保護弟弟,和弟弟分享喜怒哀樂的。
我羨慕溫鋮有這樣美好的一個姐姐,能享受到那樣的溫暖。
可我知道,羨慕也只能是羨慕而已。
若是沒有那件事的刺激,我或許會一直這樣忍受下去吧。
那時我十六歲,陳珍二十歲。
那時候的陳珍因為劈腿,被她的男朋友抓到,她男朋友其實是個精神不正常的人,被陳珍這么一刺激就病發了。
他將陳珍抓去,要帶著她一起去跳海。
家人嚇壞了。
最后想出了一個主意,讓我去替換陳珍。
我不愿意,卻被強硬地打了麻藥,送到了那個瘋子那里。
而那個瘋子在聽說我是陳珍的弟弟時,居然同意了。
大概,即便他精神病,可還是覺得姐姐應該是在乎弟弟的吧,可事實上,并不是。
所以,在看到陳家人無動于衷的時候,我被推到了海里。
被打了麻藥的我,無力反抗,就這么直直墜入到海里,鹽澀的海水從我的七竅灌入,將我淹沒。
如果不是后來好心人救了我,我大概已經死了吧。
其實,在他們提出讓我替換陳珍的時候,我想,我的心大概就已經死了吧。
于是,十六歲的我,在某一天里,拖著行李箱里離開了這個家,離開了帝都。
我沒有和任何人聯系,開始了獨自一個人的流浪。
最開始的那段日子,真的很艱難,甚至幾次都差點活不下去,但我沒有后悔。
一直到幾十年以后,我早已經成了家,有了妻子,也有了自己的孩子時,我終于鼓起勇氣來到帝都,來到這個熟悉又陌生的小區。
卻沒有見到那些人的身影。
后來,我才知道,原來,無論是陳家還是章家的家業都被陳珍敗光了,陳珍還借了高利貸,企圖賣掉幾個堂弟,表哥等,兩個家,早已經家破人亡。
當時的我,說不出是什么感受。
我也沒有去聯系他們。
不過,我倒是和溫鋮見了一面。
當時還是學生的溫鋮,也早就已經變成一個中年的帥男人。
我問及了他與姐姐的相處。
得知他和姐姐溫寧一直相處得很好。
那一刻,我是替他高興的。
兄弟姐妹也是可以友好相處,相互扶持的,只要父母給予平等的愛,只要彼此心中都有愛。
(愿每一個家中有兄弟姐妹的小孩,都能收獲愛與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