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古代女子出門并非是一件簡單的事。
不然也就不會有養在深閨這樣的詞。
只是,若是真的路上一個女子都見不到,卻又是完全不可能的。
女子不能出門,其實就好比,路邊不能擺攤一樣。
屬于是屢禁不止,而且隨著生活條件變好。
就越是容易發生的事。
就算士族階層不管如何去批判,都沒用。
可能他家女兒就是私自跑出去游玩的一員。
這是一種大勢所趨。
社會發展所帶來的必然。
更是人性的必然。
不過今日出門,還是讓蘇鶯兒有點不自在,以往她出門,最多就是去人少的佛寺,去郊外少人的地方看景。
那曾像今日這般,先是游走在販夫走卒之間,然后又來到飯館此等人多嘈雜的地方。
大概也是感覺出來對方的不適。
李縱只好縮短了本來的行程,而且,在找位置的時候,也特意找了一個相對僻靜的地方。
“我還以為你會對這些東西感興趣呢?”
李縱便道。
“夫君對這些感興趣?”
蘇鶯兒也是道。
李縱給她倒了開水,卻是回道:“興趣倒是談不上興趣,只是我著書要用到,就恰好過來看看。只是一天下來,卻是半點收獲都沒有。果然數學這種東西,還是太過于脫離現實了。學來,好像作用不大。”
“啊,那……要不,夫君再去看看?鶯兒一開始不知道夫君這是在辦正事,還以為……”
“還以為我只是在閑逛,而且夫君的品味怎得如此低劣是吧,與市井販夫走卒混在一塊。”
蘇鶯兒臉上便是一紅,她之前的確有這么想過。
李縱便只好道:“你夫君我雖不是什么高雅之士,可也不至于真的有那么差吧?不過這確實是我的失誤,我還以為像你這樣的書香閨秀,應該會喜歡體驗一下那些從未體驗過的事情,沒想到……反而還適得其反了。”
蘇鶯兒便道:“主要是別人都朝這邊看過來,鶯兒覺得有點不習慣。”
李縱:“他們那是沒有見過世面,當然會好奇,為什么這種地方會有鶯兒這樣的書香閨秀涉足,如果是換一身男裝,估計就不會有那么惹眼了。”
不!看了看蘇鶯兒的胸前。
再看看她的腰。
估計還是不行,因為特征有點太明顯了。
說不定還會被人懷疑,令郎的胸大肌為何如此浮夸。
“男裝?”
李縱這時也是道:“當我沒說過,喝水。”
“說實話,夫君是個有點奇怪的人。”
這時蘇鶯兒也是道。
“為何這么說?”
李縱。
“因為……夫君明明好像更加擅長射箭,但是卻也能著書,而著書可以看成有點像是文人,可你又能與販夫走卒混入其中。有時候感覺你是個君子,可有時候,你又流里流氣,舉止輕浮。”
“那你覺得我是個怎樣的人?”李縱也是頗有興致地問道。
“鶯兒不懂。”蘇鶯兒搖著頭。
李縱便道:“沒關系,以后慢慢就懂了。”
而且,就連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個怎樣的人。
他的潛力太大了。
說話間……
飯菜已經端上來了。
基本上就是開水燙野菜,肉也是煮爛再來點醬沾著吃。
可謂是十分原始的做法,絕對不蘊含任何添加劑。
在外面吃飯,而且還是如此新奇的環境。
像蘇鶯兒這樣從小到大還是第一次。
其實……
這已經是本縣最好的飯館了,消費也不是一般人能夠消費得起的。
來這里的人,基本上都是與朋友、貴客商談。
然后……
吃飯時,李縱也是恰好聽到不遠處有兩個貌似的商人,在討論織布的問題,其中一人道:“初日只能織五尺,不過一日比一日快,應該最遲不用一個月,就可以……”
雖然李縱并不能聽到全部內容。
但是……
聽了這話,不由得也是有了靈感。
這時蘇鶯兒也是看著李縱,問道:“夫君你怎么了?”
“沒什么,你先吃,我過去看看。”
李縱說完,然后便朝著那兩人走了過去。
緊接著,蘇鶯兒便見到了李縱好像問人家什么,那人也是一臉疑惑地看著他,只見李縱又解釋了什么,估計是解釋自己的來意,那人這才有點半信半疑地將對話繼續進行了下去。
蘇鶯兒看著李縱跟其中一人交談了不一會,然后李縱便仿佛給出一個答案。
那人最后也是一臉驚愕地看著李縱,好像不知李縱為何能如此篤定。
做完了好事后,李縱便回來了。
蘇鶯兒便問道:“夫君你過去說了什么?”
李縱便道:“沒什么,只不過幫對方算了個等差數列。”
蘇鶯兒:“什么是等差數列?”
李縱便道:“等差數列,就好比你今日中午吃一碗飯,明日中午比今日中午要多吃一碗的三分之一,后日中午又比明日中午再多吃三分之一,如此類推,問一百天后的中午,你吃多少。”
蘇鶯兒腦子直接變成了一團漿糊。
李縱如果說十天,她還能一點點自己慢慢加,但是一百天以后,這就開始有點難度了。
然而,李縱都還沒有問她,一百天后,加起來總共吃了多少碗,那可能更是會燒壞蘇鶯兒的腦袋。
當然,像是前面織布那種東西,不好說,每天織多少,應該跟積極性,還有很多其他的因素有關,他過去也只是隨口一答,對方信不信是一回事,而且,他發現對方期望的,跟他回答的,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至少,對方似乎有點高估了自己了。
不過估計也是一筆不小的訂單,此時拿下來才是最重要的,還管什么自己能不能到期交貨。
就這樣吧!
雖然這東西帶著很多的不確定性,不過,李縱也只是想找個比較符合現實的案例。
而現在,他已經找到這個案例。
那邊商量生意的兩人被他這么一攪和,卻是差點連生意都做不成。
不過好在,好說歹說以后,終于還是把李縱的話當屁放了。
畢竟一個陌生人所說的話,不足信。